其案发后退赔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事情经过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2022)赣0323刑初185号刑事判决:一、被告人黄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宣判后,黄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裁判理由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有:一是认定合同诈骗罪还是诈骗罪。
该案涉及合同罪和诈骗罪的区分。该案中被告人黄某除了侵犯个人财物所有权的同时,还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此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被告人黄某在第八次骗取被害人黄某恩事实中,收取黄某恩保证金15万元后,以黄某恩其中转账的5万元不符合要求退回,让黄某恩再行转账5万元,该5万元不应重复计算。
综上,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48.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黄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其案发后退赔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根据黄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裁判要旨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当包括口头合同等非书面合同形式。在界定合同诈骗罪的合同范围时,不应拘泥于合同的形式。
在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即便是口头合同,只要发生在生产经营领域,侵犯了市场秩序的,同样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合同诈骗罪的罪状,除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四种明确规定的客观表现形式之外,还包括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情形。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京都刑辩研究中心。
求助渠道
- 立即拨打 110 或全国反诈专线 96110 报案
- 联系银行或支付平台申请紧急止付
- 保存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凭证
- 到属地派出所做笔录并索取受案回执
常见问题
合同陷阱是什么套路?
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间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身份,冒用村委会的名义,先后九次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村委会有工程的事实。识别要点:“零风险、总部包赚、回本周期短”、先收加盟费再不管。
遇到合同陷阱该怎么防?
加盟前算清真实回本周期。另外要牢记:所有交易留在官方平台内完成,不私下转账。
已经上当了怎么办?
第一时间拨打 110 或 96110 报案,同时联系银行申请紧急止付,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到派出所做笔录并索取受案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