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邹城市公安局商请邹城市人民检察院介入侦查
事情经过
为骗取老年群体对公司的信任,许某燕等人采取了诸多包装手段:一是租赁、装修经营场所,统一员工着装,并虚假宣传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全国连锁经营,产品合法合规,伪装成正规经营的假象。二是频繁组织公司员工到老年人经常聚集的小区、公园、菜市场等场所,以免费分发鸡蛋、洗衣液等方式,配合虚假宣传,获取老年人关注并拉近关系。三是对有购买可能的老年人,组织公司员工帮助老人打扫卫生、照顾老伴、陪同聊天,甚至以认干亲等骗取老年人信任。
四是定期组织老年人参加公司的拍卖会交易会,导演拍卖交易公司收藏品的骗局,虚假宣传早投资早受益、多投资多受益。为防止老年人的家人发现,许某燕等人在销售时将所谓收藏品装入黑色袋子密封,以防光防潮影响回购等理由叮嘱老人不得打开。案发时,许某燕共非法吸收资金192万余元,仅向部分老年人返还本金及收益18万余元,未兑付本金173万余元。
2021年3月22日,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许某燕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检察机关履职过程,2019年5月10日,山东省邹城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以许某燕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2019年6月25日,邹城市公安局商请邹城市人民检察院介入侦查。
邹城市人民检察院研判后认为,许某燕通过发放传单、举办讲座、赠送礼品等方式向不特定老年群体公开销售所谓收藏品,并承诺到期后溢价回购,涉嫌集资诈骗犯罪。遂建议公安机关围绕经营模式、宣传方式、资金去向等进行侦查取证,以查明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犯罪。2019年8月20日,公安机关以许某燕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起诉。
在审查起诉中,许某燕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2020年2月18日,邹城市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对许某燕提起公诉,并依法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邹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认罪认罚工作过程中,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将追赃挽损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督促引导许某燕及其家属自愿退赔房产一套、汽车一辆,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120万余元。
求助渠道
- 立即拨打 110 或全国反诈专线 96110 报案
- 联系银行或支付平台申请紧急止付
- 保存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凭证
- 到属地派出所做笔录并索取受案回执
常见问题
养老投资是什么套路?
(三)谨防陌生人亲情关怀陷阱,避免关怀变伤害。识别要点:不告诉子女、“免费送米送鸡蛋”“专家义诊”。
遇到养老投资该怎么防?
大额支出一定先问子女。另外要牢记:所有交易留在官方平台内完成,不私下转账。
已经上当了怎么办?
第一时间拨打 110 或 96110 报案,同时联系银行申请紧急止付,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到派出所做笔录并索取受案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