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案发,投资人本金损失4.41亿余元
事情经过
被告人高某,系弘某财富公司副总裁、销售部负责人。被告人贺某,系弘某基金公司副总裁、业务部负责人。苏某明、高某、贺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共非法公开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亿元。
上述资金进入合伙企业募集账户后划转至苏某明控制的数个账户,各私募基金产品资金混同,由苏某明统一支配使用。因资金链断裂,苏某明无法按期兑付本息。截至案发,投资人本金损失4.41亿余元。
2019年2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对苏某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19年8月30日、2020年7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先后以苏某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某、贺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2020年3月11日、11月24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以苏某明、高某、贺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2021年5月20日、9月1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苏某明、高某、贺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苏某明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高某、贺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三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共冻结涉案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687万余元,依法追缴被告人苏某明对他人享有的1600万元债权和35名投资人利息、分红、佣金、返点费等,判决生效后一并发还投资人。典型意义1.私募基金管理人经登记、私募基金经备案或者部分备案,不影响对非法集资行为非法性的认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本案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具有非公开和向特定合格投资者募集两个基本属性。
求助渠道
- 立即拨打 110 或全国反诈专线 96110 报案
- 联系银行或支付平台申请紧急止付
- 保存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凭证
- 到属地派出所做笔录并索取受案回执
常见问题
杀猪盘投资是什么套路?
被告人苏某明,系深圳弘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某财富公司)、深圳弘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某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识别要点:“稳赚不赔”“专家带单”“内部消息”、先小额提现成功。
遇到杀猪盘投资该怎么防?
高收益承诺即风险信号。另外要牢记:所有交易留在官方平台内完成,不私下转账。
已经上当了怎么办?
第一时间拨打 110 或 96110 报案,同时联系银行申请紧急止付,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到派出所做笔录并索取受案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