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充公检法/政府机关冒充公安 真实案例·有公开来源

被告人吴某某,女,无业

事情经过

被告人吴某某,女,无业。2021年7月6日,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检察院以吴某某犯诈骗罪提起公诉。同年9月23日,太仓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1.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全面收集证据。鉴于该案涉军的特殊性,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侦查,根据吴某某作案手段,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固定相关证据。考虑到该案对军人权益和军队声誉的影响,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武装部召开案情通报会,加强沟通协作,就案件办理、普法宣传、维护军人权益等方面达成共识,确保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办理。

强化证据审查,深挖彻查犯罪事实。检察机关经审查银行卡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结合证人证言及吴某某作案手段,认为本案可能还存在其他被害人。因此,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引导公安机关并案侦查,调取吴某某及其伪造的女军官身份叶磊名下所有银行卡交易流水,顺利锁定其余4名被害人。

最终,公安机关移送犯罪事实从审查逮捕的1笔增加到审查起诉的5笔,涉案金额从36万元增至243万余元。3.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从严惩处。公安机关以吴某某涉嫌伪造、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印章罪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提请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伪造、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印章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手段行为,前后存在牵连关系,依法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对吴某某批准逮捕,并继续引导侦查。随着深挖犯罪的推进,犯罪事实逐渐清晰,检察机关认为本案吴某某的行为同时触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两个罪存在竞合关系,应择一重罪论处,建议公安机关变更罪名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以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予以采纳。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本条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通报中的原文摘录,只做了断句分段与无关内容删除,未改写情节;想看全貌请点开上方来源链接。

本条聚焦

随着深挖犯罪的推进,犯罪事实逐渐清晰,检察机关认为本案吴某某的行为同时触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两个罪存在竞合关系,应择一重罪论处,建议公安机关变更罪名移送审查起诉。

求助渠道

  • 立即拨打 110 或全国反诈专线 96110 报案
  • 联系银行或支付平台申请紧急止付
  • 保存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凭证
  • 到属地派出所做笔录并索取受案回执

常见问题

冒充公安是什么套路?

识别要点:自称公检法要求“配合调查”、要你转账到安全账户。

遇到冒充公安该怎么防?

公检法不会电话办案、不会要转账。另外要牢记:所有交易留在官方平台内完成,不私下转账。

已经上当了怎么办?

第一时间拨打 110 或 96110 报案,同时联系银行申请紧急止付,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到派出所做笔录并索取受案回执。

同类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