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
事情经过
2019年初,王某、谢某、闵某甲、闵某乙、闵某丙、闵某丁在国内共谋,商定合伙在缅北组建电诈窝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2019年5月12日,闵某甲指使闵某丙、闵某丁纠集苏某等7人从湖北省武汉市飞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联系蛇头偷渡至缅甸勐拉市,在东方侧楼组建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截至2019年7月下旬,共骗取我国境内18名投资者共计人民币1020余万元。
其中,王某、闵某甲系幕后组织者、出资者,负责招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组织境内外人员对接实施诈骗活动;谢某、闵某乙在国内成立引流公司,由胡某协助共同寻找股民并引流至虚假投资平台;闵某丙作为后勤主管,负责窝点的后勤保障工作,闵某丁作为技术主管,负责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技术保障等事宜。
另有苏某等7人系业务员,负责实施具体诈骗活动。诉讼过程,2019年8月8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对本案立案侦查。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公安机关以闵某甲、闵某丙等10人涉嫌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移送审查起诉。
2022年7月,昆山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谢某、闵某乙3名诈骗集团幕后金主涉嫌犯罪,遂决定追加逮捕。同年9月,公安机关以王某、谢某、闵某乙等人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移送审查起诉。同年9月,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以王某、谢某、闵某乙等人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提起公诉,并对幕后金主、骨干成员等提出从严惩处的量刑建议。
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昆山市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先后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金主闵某甲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六万元;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金主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一万元;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后勤主管闵某丙、诈骗窝点技术主管闵某丁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
求助渠道
- 立即拨打 110 或全国反诈专线 96110 报案
- 联系银行或支付平台申请紧急止付
- 保存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凭证
- 到属地派出所做笔录并索取受案回执
常见问题
荐股导师是什么套路?
2019年初,王某、谢某、闵某甲、闵某乙、闵某丙、闵某丁在国内共谋,商定合伙在缅北组建电诈窝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识别要点:群内全是盈利截图、“稳赚不赔”“专家带单”“内部消息”。
遇到荐股导师该怎么防?
提现一次失败就全撤。另外要牢记:凡是要先交押金、保证金才办事的,一律先停手。
已经上当了怎么办?
第一时间拨打 110 或 96110 报案,同时联系银行申请紧急止付,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到派出所做笔录并索取受案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