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某商贸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事情经过
2016年9月底,重庆甲公司(下称甲公司)为偿还其母公司重庆乙公司(下称乙公司)欠银行的1300万元到期贷款,找到从事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被告人范某某为乙公司过桥还贷。甲公司的会计张某某与被告人范某某约定:甲公司以在某银行大渡口支行1800万元的存单为被告人范某某名下的重庆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销售公司)作全额质押担保。此外,张某某还与被告人范某某的下属伪造了甲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同意甲公司为被告人范某某做全额质押担保。
之后,某银行大渡口支行作为承兑人向汽车销售公司开具了为期3个月、金额18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被告人范某某将该1800万元全额票据贴现后,以借款的名义将其中1300万元转给甲公司旗下的重庆某照明设计公司(以下简称某设计公司)用于归还乙公司的到期欠款。过桥还贷完成后,甲公司通过某设计公司将1300万元转款给被告人范某某,但被告人范某某并未按照约定将1800万元的汇票款归还给某银行大渡口支行,而是用于购房、购车、消费和归还债务等。
承兑汇票到期后,某银行大渡口支行将甲公司质押担保的1800万元予以扣划,用于履行其担保责任。甲公司多次向被告人范某某追索1800万票据贴现款,但被告人范某某以种种理由拖延。被告人范某某为偿还甲公司票据贴现款,在明知自己没有归还能力的情况下,决定向上海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商贸公司)行骗。
3月24日,某商贸公司发现被告人范某某将资金转至其他账户,要求其还款。3月25日,某商贸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27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范某某从某建筑公司账户打到甲公司账户的1800万元资金予以冻结。
另查明,2017年3月23日,甲公司应被告人范某某的要求在某银行大坪支行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接收被告人范某某的1800万元转款。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4日作出(2017)渝0103刑初1260号刑事判决:一、被告人范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万元。二、对扣押在案的存款账户内的资金退还给被害单位某商贸公司。
求助渠道
- 立即拨打 110 或全国反诈专线 96110 报案
- 联系银行或支付平台申请紧急止付
- 保存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凭证
- 到属地派出所做笔录并索取受案回执
常见问题
伪造银行流水是什么套路?
2016年9月底,重庆甲公司(下称甲公司)为偿还其母公司重庆乙公司(下称乙公司)欠银行的1300万元到期贷款,找到从事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被告人范某某为乙公司过桥还贷。识别要点:说银行卡号错了要解冻、催你马上下载 App。
遇到伪造银行流水该怎么防?
不下载来历不明贷款 App。另外要牢记:拿不准先挂断,自己打官方客服核实。
已经上当了怎么办?
第一时间拨打 110 或 96110 报案,同时联系银行申请紧急止付,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到派出所做笔录并索取受案回执。